渤海湾漏油事件亟需开展生态损失评估
近日,国家海洋局负责人透露,渤海湾漏油事故的责任方可能面临最高2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同时也表示,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国家海洋局可以代表国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生态损害赔偿要求。国家海洋局是否会对肇事企业提起巨额索赔,关键在于其所开展的生态损失评估结果。
海洋溢油的污染危害众多、且持续时间漫长。首先,溢油的油膜会大大降低海水与大气的氧气交换速度,从而降低海洋生产力,破坏海洋的生态平衡。其次,溢油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十分严重,溢油污染会造成海鸟和海上浮游生物死亡,从而影响整个海洋食物链,最后可能会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再次是对渔业和渔民生计的危害,有渔民抱怨最后可能既得不到事故方的补偿,渔产品的销售又大受影响。第四,如果溢油被海浪冲到海岸后,会对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滨浴场、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同时也会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海洋局批准的行业标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生态损害评估的对象主要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潮滩环境、海洋生物、典型海洋生态系和海洋生态系统等方面的损害,生态损害评估费主要包括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海洋环境容量损失、生境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和调查评估费等。
海洋局要想拿出一个无可争议的评估结果,首先要有一个科学、全面的生态损失评估系统,包括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方法等的确定;其次要做到评估过程的公开透明性,让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或环保组织参与到评估过程可以增加其公开透明性,其结果更能使公众信服。最后,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公众一个可靠可信的生态损失评估结果,并最终能将相应的生态赔偿进行到底,而不是像以往一样不了了这。
(来源:中国生态评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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