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大房身镇和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岫岩县大房身镇和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07_14548251
开标时间:2015-05-29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45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岫岩县大房身镇和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岫农综(2015)第2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市级
增量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9.66%、自筹资金10.34%,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
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资总额:145万元
2.2项目规模:规划治理面积约0.18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古洞河流域的大房身镇和平村
2.4计划工期:2015年6月15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竣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植物成活率达到90%及以上。
2.6招标范围:河道清淤,新建护岸、拦砂坝、谷坊,营造水土保持林,封山育林,蚕场补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同时具备BBB级及以上企业
信誉等级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
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水电专业)、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水电专业)。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
5.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9日13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 1516 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