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绿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红寺堡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绿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宁诚安(招)字[2015]-018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07_14548302
开标时间:2015-05-26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红寺堡区2014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绿科新村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建设单位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
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标段:新建引水渠0.47公里,新建7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加压泵房1座300平方米,安装离心泵2台、首部过滤设备2套,铺设PVC地埋管道19.56公里、地
面PE辅管16.68公里,铺设滴灌带1155.27公里,配套管道建筑物158座;
监理标段:红寺堡区2014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绿科新村项目施工的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
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总监理
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请于2015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15年4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上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于2015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15年4月30日17时3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时00分
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于2015年5月6日8时30分至2014年5月15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 1516 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