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大湖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大湖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LWL-[2015]-53
招标编码:CBL_20150507_14548294
开标时间:2015-05-27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WL-[2015]-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大湖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4]1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大湖矿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规模: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015.062米,车行道面积8120.5平方米,人行道面积7326.04平方米;给水工程:给水管线1080米;排水工程:污水管线
1070米,雨水管线1356米;供热管线390米;电力及通信工程:通信混凝土排管1080米等。
2.3工程地点:临江市大湖街道;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工期: 2015年06月05日-2016年12月10日,共55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
3.3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临江市检察院开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1日(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企业法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6)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7)临江市检察院开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 1516 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