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新疆潞安准东2×660MW电厂-主厂房钢结构招标
招投标-信息新疆潞安准东2×660MW电厂-主厂房钢结构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新疆潞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潞安准东2×660MW电厂-主厂房钢结构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1540XZ3Q0154
项目名称:新疆潞安准东2×660MW电厂-主厂房钢结构
受新疆潞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疆潞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准东电厂项目(2×660MW)-主厂房钢结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招标人:新疆潞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本项目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建设地点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北部约90公里,奇井路东侧约7公里,准东经
济开发区大井矿区4号井田区域。
项目整体进度:2015年6月28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1号机组2017年4月28日投产,2号机组2017年6月28日投产。
2、招标范围
包括本工程主厂房(含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炉前平台、输煤系统)的钢结构施工详图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表面处理(涂装
)、焊接、检验试验、运输、保管、技术服务、质量保证、设备及技术资料交付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
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方应具备本工程钢结构专项设计的甲级设计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制造一级或以上资质(应附有说明或
证明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本工程禁止分包或转包;
(4)投标方应提供近四年内成功完成的不少于两个35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钢结构主厂房或两个5000平米以上钢结构工业厂房的业绩,而
且所提供的钢结构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证明为合格产品, 应提供相关的业绩合同和验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招标方(或买方)
确认。
(5)具有新疆、内蒙古或东北地区等寒冷地区业绩;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8月5日 10时00分
公告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 19时00分
投标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15年8月5日 10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 19时00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期内完成投标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满足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
件,包含授权书(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企业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及业绩合同、产品说明。向业主提供以上文件电子版
(发送至业主邮箱)和纸质版(邮寄或直接送至业主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另向招标机构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
7、招标文件发售
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报名且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购买
7.2.1 标书款缴纳:标书费1000元。
7.2.2 资料递交与审核
标书款缴纳成功后,将如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3)汇款单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款项用途(标书款)以及投标人的详细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7.2.3招标文件领取
(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寄至汇款单复印件中载明的电子邮箱中
(2)纸质招标文件可选择开标前现场领取、邮寄领取或 放 弃领取。邮寄领取方式需另收取100元/包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
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7.2.4发 票将在开标时交予投标人,也可在开标前现场领取。
7.2.5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8、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截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