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
招投标-信息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宿州市兴程鸭业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宿农发综[2015]32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宿州市兴程鸭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
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位于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和灵璧县尹集镇南农场,主要建设内容为熟食加工车间5804.88平方米,标准化鸭舍9180平方米,孵化房及
发苗室2070平方米,其它附属设施176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混及砖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1标;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2标。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自2011年
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房屋建筑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
为准,下同);省外企业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0】217号)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 有 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8:30到2015年8月8日下午17:30 (双休日正常报名);
4.2 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 质 证 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6)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7)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基金征缴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缴纳的最近1年社保证明;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携带上述原件查验。
4.3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