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招标-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施工、施工监理及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公布招标-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施工、施工监理及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716_16188091
所属的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的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的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的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
理及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的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主要工程量
建设
地点
估算投资(万元)
1
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施工第一标段(莘县段)
险点防渗处理1.49km,险工改建4处25道坝,堤顶道路31.914km,除险加固1座、拆除重建1座、拆除复堤2座,防汛屋建筑面积900m2等,以及
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
山东省
莘县
6412
2
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施工第二标段(阳谷段)
险点防渗处理3.64km,坍塌治理15.89km,险工改建4处35道坝,堤顶道路27.335km,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1座、防汛屋建筑面积1500m2等,以
及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
山东省
阳谷
11197
3
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施工监理
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环境保护工程监理、移民监理。
山东省聊城
383
4
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山东段)环境监测
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包括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监测、施工期环境噪声监测、施工人群健康监测及生态监测。
山东省聊城
10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水利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投标承包并在近五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五年,下同)完成的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其
中穿堤建筑物工程施工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7)已办结(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黄河水利建设市场企业资质备案手续。
(8)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未发现有行贿
犯罪记录)。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监理标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近五年投标承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4)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近五年至少主持(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过一个水利工程施工监
理项目。
(5)已办结(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黄河水利建设市场企业资质备案手续。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未发现有行贿
犯罪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环境监测标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含)以上相关专业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包含水、大气和噪声等监测项目)。
(3)近五年承担过水利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并有监测成果报告。
(4)环境保护监测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有主持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经历。
(5)监测项目分析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监测项目的合格证书或培训证。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未发现有行
贿犯罪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本次施工招标中,拟派到某一标段的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兼任其他标段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审查投标人资格时,投标人最
低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且在购买招
标文件时核对过原件的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未经核对原件的最低资格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施工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原件亲自购买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30
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以投标人为单位留存1份复印件,投标人将所投所有标段的全
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
单位公章。
(1)拟投施工标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 质 证 书(副本);
⑤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 称 证书;
⑦近五年完成的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2)拟投监理标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③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 质 证 书(副本);
④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五年主持的项目合同及发包人出具的主持证明;
⑤近五年投标承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拟投环境监测标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③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④拟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主持的项目合同及发包人出具的主持证明;
⑤近五年承担过水利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测项目合同及监测成果报告;
4.3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施工标每套含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元,监理标及监测标每套含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的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9:30,地点为济南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助理;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