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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西长安街公交专用道工程招标

国内-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西长安街公交专用道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2015-08-1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世界银 行 贷 款
所属地区:陕西
招标人: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中国政府已从世 界 银 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  用  于支付西长安街公交专用道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if !supportLists]-->2. <!--[endif]-->_受西安市长安区  建  设局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西长安街公交专用道工程。
<!--[if !supportLists]-->3. <!--[endif]-->工程西起樱花广场,东至南北长安街,道路长5987.282米。项目建设以公交专用道建设为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附属工程三部分内容,工程建安费2444.56万元,工程总投资2965.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世行贷款和政府财政投资。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8月15日。
<!--[if !supportLists]-->4. <!--[endif]-->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 界 银 行颁布的现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if !supportLists]-->5. <!--[endif]-->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阅招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 施工企业等  级  不应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B本,且无在建工程;
(3)过去三(3)年,最低年均营业额为6111万元;
(4) 投标人应在过去五年中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本次招标合同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和具有至少2个规模为1956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5)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1833万元;
注:类似工程指道路工程。
<!--[if !supportLists]-->7. <!--[endif]-->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8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场购买、电汇。招标文件将采用邮递的方式寄送。
<!--[if !supportLists]-->8. <!--[endif]-->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48万元。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7-10 16:19 | 全文(查看: 6)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定陶县菏曹运河土方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定陶县菏曹运河土方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定陶县城市管理局
 
定陶县菏曹运河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TMZB2015O48号
1.招标条件
定陶县菏曹  运  河土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陶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定陶县菏曹运河土  方  工程,包括青霞桥至新河桥之间,长度约2.3公里;
2.2工程地点:位于菏曹运河青霞桥至新河桥段;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  工  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评标过程中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4本工程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议,不接受委托。否则视为投标企业未到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封。
3.5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信誉保证金3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9 日至2015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过期不予受理,以下复印件未全部装订的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 质 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4.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须提供其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上述证件一起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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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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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0 16:18 | 全文(查看: 4)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哈西地区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电缆化改造及高压走廊等区域场地平整项目土方外运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哈西地区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电缆化改造及高压走廊等区域场地平整项目土方外运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SG0100G15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西  地  区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电缆化改造及高压走廊等区域场地平整项目土方外运一期工程施工已由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哈西办函【2015】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土地出让金返还,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西地区  部  分架空电力线路电缆化改造及高压走廊等区域场地平整项目土方外运一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西站大街、发展大道、中兴左街及规划路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土方拉运量约60万立方米
2.4合同估算价:约为1500万元
2.5计划工期:授予  合  同后30日历天完成清运工作,并且清理完成后派人看护到此地块交接为止
2.6质量标准:拉运要求平整清理后的场地达到设计标高
2.7招标范围:土方拉运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提供经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合同近三年中标额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类似土方工程一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 质 证 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7)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登记表(原件)
(10)投标承诺书(原件)
(11)类似土方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12)介绍信(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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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0 16:17 | 全文(查看: 7)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沧州市运河区上河涯村广场与道路工程招标

国内-沧州市运河区上河涯村广场与道路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上河涯村民委员会
 
招 标 公 告
RTZB-2015-F41

沧州市运河区上河涯村广场与道路工程,已经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
1. 本次招标工程  项  目的概况如下:
1.1 本招标项目为沧州市运河区上河涯村广场与道路工程;
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建设地点:沧州市;
1.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质量标准:合格
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  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 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 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洽购相关文件,时间为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每天9:00至11:00, 14:00至16:00,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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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40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二九  〇农  场亮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YZB-BG2015-02)已由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二九〇场发[201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二九〇农场场部
规 模:建行楼、文化中心楼、久  居  高层楼、俱乐部、邮局楼、农行楼楼体亮化
总 投 资:140万元
计划工期:2015年8月3日--2015年9月14日(42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所  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4.2投标人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书面证明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 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报名)、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工程款证明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9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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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医院高低压电缆及箱变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医院高低压电缆及箱变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10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医院高低压电缆及箱变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  江  省二九〇农场医院高低压电缆及箱变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YZB-BG2015-03)已由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二九〇场发[2015]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二九〇农场医院
规 模:高压电缆:YJLV22-3*70共103M,多功能  集  抄表及避雷器等;箱变一座;低压电缆:YJV22-4*185共350M,YJV22-4*150共60M,电缆沟210米,4座电缆井,箱变基础1个
总 投 资:110万元
计划工期:2015年8月3日--2015年9月3日(31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  量  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4.2投标人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书面证明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 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报名)、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工程款证明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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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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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0 16:15 | 全文(查看: 6)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海北州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海晏县示范点2015年度建设项目招标

国内-海北州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海晏县示范点2015年度建设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海晏县农牧局
 
海北州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海晏县示范点2015年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4-1507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海  北藏族自治州农牧局以北农字【2015】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农牧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山东援建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海北州海晏  县  甘子河乡德州村畜棚施工;
第二标段:海北州海晏县甘子河乡德州村畜棚施工;
第三标段:海北州海晏县甘子河乡德州村、青海湖乡达玉德吉村畜棚施工。

2.2标段划分:3个标段。
2.3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建筑面积为2160平方米
第二标段:建筑面积为2160平方米
第三标段:建筑面积为228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海北州海晏县甘子河乡德州村、青海湖乡达玉德吉村。
2.5工期:2015.8.1-2015.10.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  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2015年度进青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7-10 16:14 | 全文(查看: 5)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厂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

国内-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厂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522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东  安  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厂区道路维修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开  发  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
2.2建设规模:约4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15年8月1日开工;2015年8月20日竣工,总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厂区道路维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  项 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2年01月-2014年12月)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外省(市)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及无安全事故证明、市场行为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 9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符合招标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介绍信、报名人员身份证、资 质 证 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企业除提供以上资料外,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及无安全事故证明、市场行为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 9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7-10 16:11 | 全文(查看: 5)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黑龙江省共青农场宝青牧业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国内-黑龙江省共青农场宝青牧业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0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黑龙江省共青农场
 
黑龙江省共青农场宝青牧业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共  青  农场宝青牧业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YZB-BG2015-04)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垦局文[2014]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共青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共青农场十二队作业站
规 模:粪污处理、猪舍  标  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总 投 资:120万元
计划工期:2015年8月5日--2015年11月30日(117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  单  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4.2投标人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书面证明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 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报名)、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工程款证明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10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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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建郑州市民族医院园区土地平整追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国内-新建郑州市民族医院园区土地平整追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卫生局
 
新建郑州市民族医院园区土地平整追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受郑州市管城回族  区  卫生局的委托,就新建郑州市民族医院园区土地平整追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建郑州  市  民族医院园区土地平整追加工程
2.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
2.3、建设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辖区
2.4、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裸露自然土地,地面垃圾及弃土外运,约70000立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  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投标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贰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09日至2015年0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资 质 证 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07月09日至2015年0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寄;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0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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