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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定陶县菏曹运河土方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定陶县菏曹运河土方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定陶县城市管理局
 
定陶县菏曹运河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TMZB2015O48号
1.招标条件
定陶县菏曹  运  河土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陶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定陶县菏曹运河土  方  工程,包括青霞桥至新河桥之间,长度约2.3公里;
2.2工程地点:位于菏曹运河青霞桥至新河桥段;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  工  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评标过程中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4本工程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议,不接受委托。否则视为投标企业未到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封。
3.5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信誉保证金3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9 日至2015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过期不予受理,以下复印件未全部装订的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 质 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4.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须提供其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上述证件一起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7-10 16:18 | 全文(查看: 4)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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