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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院修缮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院修缮工程施工招标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招标人: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院修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方式,采购本项目修缮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  古  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院修缮工程施工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3357号
采购文件编号:UPSG-150622
2.内容及分  包  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餐厅内部吊顶 1 详见采购文件 740000
2 防水维修 1 详见采购文件 275000
3 房屋修缮 1 详见采购文件 87564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  人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建设行  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 质 证 书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2012年至今房屋修缮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除带原件审验外还应另附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5年07月06日至 2015年07月10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2:00时,下午 2:30— 5:30时获取采购文件。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 证 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2年至今房屋修缮相关证明材料。
4.2在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8日 下午3:00
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8日 下午3:00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7-10 16:36 | 全文(查看: 8)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卫辉市柳庄乡李进宝屯社区二期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国内-卫辉市柳庄乡李进宝屯社区二期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卫辉市柳庄乡李进宝屯社区管理委员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  柳  庄乡李进宝屯社区二期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李进宝屯社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卫辉市柳庄  乡  李进宝屯社区二期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XZB20150559

2.3 工程建设地点:卫辉市柳庄乡李进宝屯社区

2.4 工程概况: 李进宝  屯  社区二期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小区绿化,小区围墙、门卫房,小区监控,电梯等。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18部小机房乘客电梯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及货物有关的其它伴随服务。
三标段:小区监控设备及安装。
2.6 标段划分:
一标段:李进宝屯社区二期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小区绿化,小区围墙、门卫房等。
二标段:小区电梯设备
三标段:小区监控设备
2.7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8 工期要求:

一标段: 120日历天
二标段:供货期30日历天,安装期30日历天
三标段:30日历天
2.9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无在建项目)。
3.2 二标段
3.2.1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
3.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若为外币,均以报名时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换算为准);
3.2.1.2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在国内设立企业年限不少于10年(含10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3.2.1.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3.2.1.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1.5具有有效的ISO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1.6拟派项目投标人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需提供劳动合同。
3.2.1.7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设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
3.2.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3.2.2.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3 经销商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2.2.4 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证明;
3.2.2.5拟派项目投标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
3.2.2.6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设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3 投标人须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4 投标人须提供在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安装、维修保养机构证明;
3.3 三标段
3.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2 投标人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三级(含三级)以上资 质 证 书;
3.3.3 2012年1月至今两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3.4 本项目投标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监视器)具有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2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月 9 日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4.2.1 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2.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2.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套(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30 日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7-10 16:35 | 全文(查看: 7)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A1综合商业楼等14项餐饮区域及停车库(场)等延伸修建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A1综合商业楼等14项餐饮区域及停车库(场)等延伸修建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00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人: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A1综合商业楼等14项(北京城乡世纪广场项目)已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京技管项函字【201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A1综合  商  业楼等14项餐饮区域及停车库(场)等延伸修建工程
  2、招 标 人: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  术 开发区路东区B1F1、B1F2地块;
招标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5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资金落实:已落实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  独  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 质 证 书
3、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并且有安全考核B本)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公告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合格);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合格);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项目经理任命书、资格证书、安全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 9 日至2015年7月 13 日每日09时—16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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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0 16:34 | 全文(查看: 9)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获嘉县史庄镇十里铺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次招标

国内-获嘉县史庄镇十里铺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次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环保,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获嘉县史庄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获嘉县史  庄  镇十里铺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获财招标采购[2015]7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获嘉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获嘉  县  史庄镇十里铺村
2.2建设规模: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其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  单  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报名。
4.2须出示以下原件和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 质 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和持证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下午3:00整(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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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0 16:34 | 全文(查看: 10)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修武县殡仪馆关于修武县殡仪馆屋面轻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内-修武县殡仪馆关于修武县殡仪馆屋面轻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修武县殡仪馆
 

受修武县殡仪馆委托,就修武县殡仪馆屋面轻钢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修  武  县殡仪馆屋面轻钢工程

二、采购编号:XWCG2015-151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5]JS091号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  修  武县殡仪馆屋面轻钢工程,该项目位于修武县殡仪馆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殡仪馆办公区、生产车间等房屋屋顶进行轻钢改造。
2、建设地点:修武县殡仪馆内。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及谈  判  文件的纪要及补充所有内容

四、谈判方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谈判要求谈判方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条件,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

3、所有谈判商应在谈判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至7月13日
2、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3、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7月9日至7月13日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会有关信息:
谈判会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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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0 16:33 | 全文(查看: 8)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乌拉特中旗2014年宝润园廉租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国内-乌拉特中旗2014年宝润园廉租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乌拉特中旗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
 
本招标项目乌拉特中旗2014年宝润园廉租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乌拉特中旗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委托,对乌拉特中旗2014年宝润园廉租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乌拉特  中  旗2014年宝润园廉租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乌拉特中旗2014年宝润园廉租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换热站建筑面积约194.25平方米,配套硬化、给排水管网、采暖管网、天然气管网、电气外网管线、通讯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投资约815万元。
二、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范围:乌拉特  中旗   2014年宝润园廉租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程质量等级:质量  标  准要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工程地点: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7、工程前期准备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三、投标要求:
施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3、巴彦淖尔市外进企业投标登记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企业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的资格条件。
四、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
施工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 证 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房屋建筑)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五、报名和标书出售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10日起至2015年07月14日上午0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不休息)。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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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0 16:32 | 全文(查看: 8)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国内-郴州北湖区X095线(安和-万华岩风景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

国内-郴州北湖区X095线(安和-万华岩风景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2015-07-3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08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北湖区公路管理局
 
1.招标条件本招标  项目  郴州北湖区X095线(安和-万华岩风景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招核[2015]30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湖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  招  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郴州北湖区X095线(安和-万华岩风景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安和-万华岩风景区
2.3 工程概括:郴州  北  湖区X095线(安和-万华岩风景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总投资约607.84万元人民币(具体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郴州北湖区X095线(安和-万华岩风景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报名方式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7月 9日~2015 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 质 证 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建造师证、技术职 称 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 1人的近六个月保险缴费凭证,进行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后发售,1000 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7.投标书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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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银川永泰城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银川永泰城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
 
银川永泰城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工  程  银川永泰城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已由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银发改发【2014】359号批准建设,代建单位为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银川永泰城安置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宁SSF招字2015-4015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项  目  共为一个标段。
2.5 项目地点:银川永泰城安置区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侧至银通公路;东侧到燕兴路;南侧至新华街;西侧大新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承装(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资质;项目经理要  求  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企业要求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具备有效的注册证及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按照建设局及建设厅相关文件,暂停在本地投标资格或清除本地建筑业市场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 09日至2015年07月 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报名,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
4.2报名时上传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无图纸。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2015年7月30日下午13时30分(招标代理自13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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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武宁县石渡乡防洪工程招标

国内-武宁县石渡乡防洪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2015-07-29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772万元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人:武宁县石渡乡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武宁县石渡乡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宁  县  石渡乡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宁县石渡乡。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施工监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  量  清单
2.4招标金额: 施工:约 1152.57万元;施工监理约 28万元。
2.5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开工日期:2015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16年8月14日。
2.6质量要求:符合  国  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1 施工标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投标);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注:①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②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者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施工监理标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否则无效。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要求投标人的业绩为堤防、灌渠工程。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 岗 证书,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监理员2名;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资格审查办法4.1本次施工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4.2本次施工监理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施工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至2015年 7月 28 日止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售后不退。
5.2施工监理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年7月 9 日至2015年7 月 28日止;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家,开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现金交招标代理机构,未提供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为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施工标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6.2施工监理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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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团泊低洼片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国内-团泊低洼片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招标人: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泊  低  洼片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 静海县团泊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285689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静海县团泊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团泊低洼片综  合  改造工程改造面积共约为3971亩,新建排水泵站2座(设计流量0.8立方米每秒);七排干西侧新建泵站1座(设计流量0.5立方米每秒);新建单孔闸4座(其中净宽1座为2米、3座为1.5米);涵管5座(直径1.2-2.0米);灌水干渠过路涵1座(直径1.2 米);清挖排水干沟5259米;修筑灌水干渠1条,长2400米;维修七排干渡槽1座;原田间道路改建507米;新建道路7989米;排水支沟涵管34处;新建灌溉支渠涵管35座;新建放水口管涵38处。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镇西北部。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人所  发  设计施工图纸中所示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2015年08月01日 至 2015年09月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7 月9日 至2015 年7 月1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7月09日至2015年07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2 时00分,下午 13 时30分 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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