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综合病房楼基坑支护工程招标
国内-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综合病房楼基坑支护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综合病房楼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GC227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赤 峰 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综合病房楼基坑支护工程已经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社字〔2015〕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建设资金为市本级财政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71.4%和28.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赤峰市传 染 病防治医院综合病房楼基坑支护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赤峰市红山区东城街南、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院内。
2.3、工程总造价:约94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工程内容:支护桩73根,锚索886.5m,挖土方量12964m3。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招标范围:赤峰市传染 病 防治医院综合病房楼基坑支护工程。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 质 证 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3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4 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1—4.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9 日至2015年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资格复核
6.1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6.2资格复核时间:2015年7月9 日至2015年7 月16 日17时,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 12 日至2015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7 月 31 日9时0分。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