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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醴陵市旗滨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醴陵市旗滨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该项目起于规划中的旗滨路与规划中的东富大道平交处,沿旗滨路布线,在K1+679.8处与规划中的产业大道平交,继续沿规划旗滨路往西布线,终点顺接立三路,与渌江大道相交。

2、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全长6.49km,道路红线宽度旗滨路段按36米设计立三南路段按42米设计,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汽车荷载:城市-A级,人群荷载: 3.5KN/m2。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是,由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他配套设施及征地报批、拆迁费用等组成,概算总投资约6亿元。(工程费用约2.8亿元,具体以醴陵市财政局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为准)。

3、招商目的:经招商确定本建设项目的投资人,利用投资人的资金、融资能力或资源优势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二、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规模融资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投资人诚信,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资人须是经考察后确认的具备较强融资能力的投资实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资人。

三、获取招商文件的方式

1、有意参与投标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应亲自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招商人出具的信誉保证金收据及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购买招商文件。

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逾期不予办理。招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  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五、融资要求

1、融资额度不少于人民币6亿元,自《融资建设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按要求融入3亿元以上,剩余的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融资到位。

2、融资年综合成本:银 行 贷 款的年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  基准利率的150%,其他融资方式的年利率不超过11.0%。

3、融资还款的期限:五年以上(含五年)。

4、投资人承担项目融资的前期费用。

(融资的具体内容由招商人与投资人在招商结束后签订《融资建设合同》予以明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商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开标

1、开标时间:详见招商文件;

2、开标地点:湖南长沙市

八、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8-06 12:04 | 全文(查看: 6)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招投标-信息哈尔滨市热力公司市民大厦供热项目招标

招投标-信息哈尔滨市热力公司市民大厦供热项目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哈尔滨市热力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热力公司市民大厦供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热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 行 贷 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比乐街。

2.2项目规模:供热工程。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工期2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  业  资 质 证 书副本、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确定报名标段数量和标段号,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  留  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5日14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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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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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06 12:02 | 全文(查看: 7)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招投标-信息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期)施工招标

招投标-信息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期)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烟台市牟平区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1.招标条件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水利厅(鲁发改重点【2013】1219号)批复,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烟台市牟平区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第一期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高陵水库位于牟平城区西南15km、高陵村南200m、辛安河中上游。是一座集防洪、城市供水、农业灌溉、渔业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工程于1970年8月开工建设,1974年6月完工。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60km2。“三查三定”核定水库总库容5400万m3,兴利库容3500万m3,死库容126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等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3.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标段1:新建水库管理房及变电室等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烟台市水利局办理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4.4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  有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 质 证 书和近三年类似业绩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5年8月10日~8月1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其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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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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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成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装修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 10月12日。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报名申请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且须具有成熟的金融行业营业网点装修装饰工程5个及以上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良好信誉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独立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有合法的授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8、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8.1、获取时间:2015年8月5日- 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 质 证 书、技术负责人职 称 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00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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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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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华能上海大厦办公区集成吊顶系统产品供货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华能上海大厦办公区集成吊顶系统产品供货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720万元
招标人: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招标人,请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就华能上海大厦办公区集成吊顶系统产品供货及安装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2. 华能上海大厦工程选址于上海市世博会地区B片区B03D-02、04地块。包括1号办公楼14层,2号办公楼10层,地下4层。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8483平方米(含连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9503平方,地下建筑面积为38980平方米。

3. 华能上海大厦工程已完成了报建等相关工作(报建号:1201PD0034),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为精装修承包单位。华能上海大厦办公区集成吊顶系统产品供货及安装服务作为施工总承包的专业分包,纳入施工总包管理范畴,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负责。

4.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专业承包的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现象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企业所生产产品需为绿色建材。

6) 同一品牌的厂家或授权商先到先报。

5. 凡愿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派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在2015年8月11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方定于2015年8月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将书面答复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

8. 兹定于2015年8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请投标人自行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10.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RMB 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2015年8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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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鹤壁市殡仪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由鹤发改社会[2013]2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殡仪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SGZB-2015-071
2.3建设内容:殡仪馆室内装饰,给风系统、排烟系统设备及安装;
2.3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东岭;
2.5项目投资:约320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质量、环境、安全三项认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已完成的至少1项和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15:30;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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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耐火浇注料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耐火浇注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耐火浇注料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耐火浇注料工程
工程地点:山西省霍州市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装机容量为2×300MW+2×600MW, 一期2×300MW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于2005年投产发电,主厂房锅炉为SG-1065/17.5-M875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炉膛、平衡通风,摆动燃烧器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全钢结构;二期2×60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于2009年投产发电,主厂房锅炉为SG-2027/25.4-M970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结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编号及招标内容:
HFDL-15067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耐火浇注料工程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
3、近五年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的业绩,国内成功建设及运营业绩不少于3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时 间: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1日(每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A、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B、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C、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D、企业相关资 质 证 书等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E、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F、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G、企业代码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H、银行资信证明及信用等级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I、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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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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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杭锦旗阿门其至乌兰敖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杭锦旗阿门其至乌兰敖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1522万元


 
依据 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局 以杭发改发【2015】191号文件批准,拟建设本招标项目杭锦旗阿门其至乌兰敖包公路工程,招标人为招标人为杭锦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备案号:2015GCHZ0075
2.2建设地点:杭锦旗
2.3建设规模:杭锦旗阿门其至乌兰敖包公路工程全长18.831公里;技术标准为四级公路
2.4项目总投资额:约1522.2554万元
2.5工期: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09日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7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不包含暂叁级)以上的企业或独立法人资质,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揽过至少有三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 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查询函,另本告知函需体现出本项目名称),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05日至 2015 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投标人报名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资 质 证 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5日上午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所需资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 质 证 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8)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9)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揽过三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相对应项目的施工合同原件;
(10)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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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宿州市兴程鸭业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宿农发综[2015]32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位于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和灵璧县尹集镇南农场,主要建设内容为熟食加工车间5804.88平方米,标准化鸭舍9180平方米,孵化房及发苗室2070平方米,其它附属设施176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混及砖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1标;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宿州市灵璧县5000吨鸭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扩建项目施工2标。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房屋建筑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下同);省外企业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0】217号)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8:30到2015年8月8日下午17:30 (双休日正常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 质 证 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6)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7)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基金征缴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缴纳的最近1年社保证明;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携带上述原件查验。
4.3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联系人:张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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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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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临朐县嵩山管委会黄谷烟叶生态村文化大院及南黄谷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临朐县嵩山管委会黄谷烟叶生态村文化大院及南黄谷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临朐县嵩山风景区管委会
 
一、招标人:临朐县嵩山风景区管委会 地址:嵩山管委会黄谷烟叶生态村
二、联系人 张敬东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临朐县嵩山管委会黄谷烟叶生态村文化大院及南黄谷自来水工程(SDSH-LQYC15-001)
四、招标内容:
工程概况
 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文化大院土建工程:办公室157.6㎡;仓库51.1㎡;厕所21.9㎡;院墙82.7m;院内硬化263㎡;绿化132㎡;大门及门垛1套;大门坡道53㎡。
2、自来水工程:泉室清淤;机井管理房1处(含配套水泵);输水管道1260米;建设50㎡蓄水池1座;配水管路3110米。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2.本工程不接受分包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五、时间: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报名时间:2015年08月05日至08月11日8:30-17: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 质 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建筑专业)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如遇相关证件在年审或者延期注册中,请出示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的有效证明原件)。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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