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鹤壁市殡仪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由鹤发改社会[2013]2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殡仪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殡仪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SGZB-2015-071
2.3建设内容:殡仪馆室内装饰,给风系统、排烟系统设备及安装;
2.3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东岭;
2.5项目投资:约320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质量、环境、安全三项认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已完成的至少1项和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15:30;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