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投标-信息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开标时间:2015-09-0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00万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黔交建设[2015]12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的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实施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建设及改造规划》意见,提高高速公路服务新形象,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体现特色、注重
功能、经济适用”的原则,加快建设服务规范、设施先进、彰显人文、群众满意”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积极将高速公路服务区
、收费站打造成为贵州对外开放、科学发展的新平台,现对本项目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招标范围包括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站场土石方工程、收费及管理站房、场坪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机
电工程、网架天棚、收费站前广场及绿化等)的勘察设计(工程的工程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以
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和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清镇匝A收费站按Ⅱ类收费站进行改造,采用分离式改造方案,出入口
分别布置在上下高速匝道上,收费车道为“4入7出”,出入口各设置一条ETC车道,拆除现有收费站站房及收费天棚,在上高速匝道左侧
新建收费站站房。增加两个收费天棚 总投影面积:1400㎡。新建总建筑面积:2600㎡,道路广场:5000.00平米,建筑占地:1000.00
平米,绿地面积:2310.80平米。
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5年9月7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1月5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
准。收费站车道及天棚改造必须在2016年1月5日之前完成。
2.3 本次招标范围: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
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
户许可证证书;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为申请本项目
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近5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项目完成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2个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含收费及管理站房等)业绩,并且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
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平均
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为申请本项目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近5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
成过至少1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
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近5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项目完成时间为准),至
少独立成功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含收费及管理站房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各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文及《贵州省
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
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和交公路发〔2013〕636号第十八条规定确定其信用等级。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
上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D级企业提出的申请。联合体 投 标的,以信用等级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最
终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 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11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日上午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