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双河至七台河、大四站至吉兴、大四站至永安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双河至七台河、大四站至吉兴、大四站至永安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勃利县公路管理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河至七台河、大四站至吉兴、大四站至永安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
黑交发【2015】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勃利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双河至七台河、大四站至吉兴、大四站至永安道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勃利县。
2.3投资估算:约43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5年9月15日—2016年9月15日。
2.5招标范围:双河至七台河、大四站至吉兴、大四站至永安道路改造。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双河至七台河道路改造工程 里程:17.289km
二标段:大四站至吉兴道路改造工程 里程:4.47km
三标段:大四站至永安道路改造工程 里程:3.766km
3.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
法人,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须提供近三年每年(2012-2014年)的类似业绩(相关业绩不能
低于所投相应标段),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
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携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是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
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路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业绩的佐~证~材料等上述报名材料
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
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
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