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15年-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安联合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井盖、箅子、地漏招标公告
项目2015年-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安联合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井盖、箅子、地漏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07-29
所属行业: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投资金额:470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50806-4447-1077-B1
2.项目内容:中安联合井盖等一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井盖、箅子、地漏 1.0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8月31日 ,项目现场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5.2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
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申请人没有因出现违约行为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且在停用期内的。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其他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500万元。2: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GB/T19001或ISO 9001
认证。3:按工程进展所需分批/次送货(多次不同量的重复交货)保证交货进度和质量4:最近三年内销售业绩≥300万元。(提供合同首页、合同
标的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7.本次资格预审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8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07月16日8:00到2015年07月22日17: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9日 09:3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实行电子招标的,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加密上传至交易平台。同时将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U盘
用信封单独密封后送交。
实行非电子招标的,将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后送交。
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加密、密封、逾期送达(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18.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9.投标人一般要求:1 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是否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3 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
4 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
5 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
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注册资金≥500万元。
7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GB/T19001或ISO 9001认证。
8 按工程进展所需分批/次送货(多次不同量的重复交货)保证交货进度和质量
9 最近三年内销售业绩≥300万元。(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20.投标人特别要求: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
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册资金≥500万元。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GB/T19001或ISO 9001认证。按工程进展所需分批/次送货(多次不同量的重复交货)。最近五年内销售业绩。(
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助理;郝小亮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