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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车载电子标签 (OBU)项目招标

2015年度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车载电子标签 (OBU)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2015年车载电子标签(OBU)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发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鲁高速财〔2015〕10 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采购车载电子标签(OBU)3万台。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数量
 招标范围
 
车载电子标签(OBU)采购
 济南
 3万台
 采购及36个月质保期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
质量保~证~期:设备到货并通过到货验收后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资 质要求:投标产品通过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具有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有10万台高速公路成功应用业绩。
3.1.4其它: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通过行贿等手段骗取中标行为,且未出现严重违约、因设备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等问题;投标人不是由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中1个包件投标,可中1个包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 质 ~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项目评标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6 月24 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 月24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发表于: 2015-06-05 11:20 | 全文(查看: 10)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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