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锡林浩特北(含)至忙罕屯(不含)段新增工程第三批三电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
2015年度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锡林浩特北(含)至忙罕屯(不含)段新增工程第三批三电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内蒙古锡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锡林浩特北(含)至忙罕屯(不含)段新增工程第三批三电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2015-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锡林浩特北(含)至忙罕屯(不含)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4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锡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锡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锡林浩特北(含)至忙罕屯(不含)段工程。锡乌线正线起点为锡东联络线K2+144.61,终点为白阿线K82+208.77。线路全长605.535公里(不含利用通霍线段),其中:路基长度545.415公里,占正线长度的90.0%;桥梁71座40.588公里,占正线长度的6.7%;隧道8座19.792公里,占正线长度的3.3%。锡乌线的线路等级为国铁I级,牵引类型为内燃机牵引。锡乌公司负责承建锡林浩特北(含)至芒罕屯(不含)段的工程项目,建设长度为541.549公里,总投资88.48亿元。本项目于2009年4月1日全线开工建设。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和设备品种、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如果招标包件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包件内未注明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及安全运行~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9 日至2015年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供货业绩~证~明及其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 7 月 1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1 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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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