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招标
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2015-06-26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受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业主及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Y-1504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三、本项目建设周期:签订合同后28日历天。
四、招标内容:
序号
包好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第一包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包含可视化操控系统、高清数字信号处理系统、高清信号采集系统、指挥调度会商系统、扩声系统、网络接入系统、可视化综合调度管理系统、电视墙显示系统、高清视讯录播系统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
10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网注册登记并经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 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 质。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 质要求。
六、供应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 质副本原件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副本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5时。
七、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6日上午9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时整 (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