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环境污染需法规支持吗?
目前,我国处于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污染隐患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建议说,“一个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能够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有助于推动环境与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能够较为有效地应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绿色保险制度。然而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缺乏污染损害的赔偿标准,目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十分缓慢。为此,吴焰今年提交了《关于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提案,他建议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建设的强制性方向和过渡措施,同时,国家应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建议主要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在国家和地方立法中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条款,尽早出台环境责任保险专门法规。可配合今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制定有关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条例,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原则等。
二是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的强制性方向以及过渡措施。可参照国际惯例,确立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设方向,在该制度实施前,建议建立政府部门、保险公司、银行三方合作互动机制。
三是国家要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保企业保费财政补贴制度、对承保公司的税收优惠机制,将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与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事故发生情况挂钩,减轻企业负担;设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用以支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超赔部分等;发展权威、独立的风险与损失评估机构,评估环境污染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