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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3日 于EEDU精英空间:跨国公司的傲慢与偏见

跨国公司的傲慢与偏见
一 跨国公司的双重标准
     全球排名100强中在中国有生产企业的公司一共28家。印象中这些行业巨头有技术、有资本,而且总部大都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有着严格的标准和多年的经验,在环保方面应领先其他较小公司。可惜的是,调查结果却打碎了往日的印象:
28家公司中只有6家公司公开了其在中国的污染物排放信息,有13家企业存在双重标准的行为,也就是说他们在其他国家公开了污染物排放信息,而在中国没有!为什么他们在国外可以公开排放信息,在中国就如此漫不经心又或者故意忽略呢?
二 跨国公司的傲慢
绿色和平向这28家公司的中国总部发放调查问卷,旨在了解其是否在中国公开了污染物排放这一与公众最相关的重要环境信息,以及这些信息是否容易被公众获取等情况。
    其中6家做了回复,另外3家提供了企业报告,而没有回答调查问卷。其他公司,或说不能答复,或开始有联系后来就再无下文,或干脆就不理睬。
    此种消极对付问卷的态度,无疑透露出这些公司在污染物信息公开方面对中国公众很不公平。而之前提到了有6家公司公开了在中国的排污信息,却发现其中3家公司是英文信息除非公众懂英文而且要很仔细地去其网站上查找,才能找到这些信息。另外几家公开的信息或粗略或极少,远远不能让公众真正了解其污染和周边环境的关系。
三 跨国公司的偏见
在调查结果公布后,很多公司应对媒体的腔调却惊人的一致,那就是他们没有违法。然后就解释如何在中国实行环保、遵守中国法律,并获得了那些荣誉等。遵守法律,是他们运营的基本义务!不能用来解释双重标准的行为。为什么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去公开信息?不能同等的对待中国公众?甚至当环保部门向巴斯夫(国际化工行业巨头)要其提交排污信息时,却以商业机密拒绝不予公开。而类似信息在巴斯夫德国、美国、加拿大的网站上都可以方便地获得。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为何到了中国却成为商业机密呢?
四 跨国公司的底气和我们的疑问
    是什么让这些跨国公司能够如此傲慢地忽视我们的知情权呢?
    是什么让这些跨国公司能够如此偏见地以只遵守法律条文而沾沾自喜?
    当我们欢呼他们到中国来创造财富的时候,是否注意到他们有没用同样的环保标准对待中国公众,他们真的能把其宣称的全球最先进的理念、价值观、技术带给中国吗?
    这些跨国公司往往用不违反中国的法律作为应对外界质疑的武器,逃避公平采用统一标准的责任,而公众对于他们往往束手无策。
    如果我们的法律能更完善,如果公众能够保持对这些公司的监督和压力,这些有能力的公司在环保方面是否可以做的更好呢?
    毕竟,他们可以离开此地,而你不能!

13家公司设立“双重标准”:埃克森美孚、皇家壳牌石油、通用汽车、丰田汽车、道达尔、通用电气、福特汽车、日产汽车、日立、雀巢、巴斯夫、宝马、东芝。这些公司在国外都有主动公开具体国家或地区内的污染物信息,但是在中国没有任何相应的公开。
6家公开了的公司:英国石油、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本田汽车、松下电器、索尼.      
                                                    ——摘自《环境》绿色和平
发表于: 2009-05-13 14:29 | 全文(查看: 37)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标签: 环境  人文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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