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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宁城县汐子镇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施工招标

招标投标 -宁城县汐子镇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2015-05-08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441万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 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


宁城县汐子镇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5-G101(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汐子镇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款为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汐子镇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主要采取膜下滴灌的方式进行灌溉,其中新搭配机电井38眼,利用项目区原有井6眼,

安装变压器21台,高压线4公里,低压线17公里,水泵及首部过滤设备共44套,给水栓501个,地埋管道64公里(详见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等)


 
3.招标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初步设计等)。
 
4.建设地点:宁城县汐子镇。
 
5.工期:120日历天。
 
6.投资估算价:人民币440.7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打井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班子的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也必须是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应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提交资料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建造师、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与

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有关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须提供原件和

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
 
3. 企业法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 提交投标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劳动用工、拖欠用工报酬和社保费证明材料及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违反劳动用

工、拖欠用工报酬证明材料。
 
6、提交投标企业所在地安监部门及宁城县安监部门出具的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
 
7、自治区以外企业需到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合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投标单位报名合格后可参加联合资格审查,联合审查报到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8:30—9:30,逾期不再受理。
 
2.联合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提交资料为:投标企业报名时要求提交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具体要求:投标企业拟派项目建造师携带身份证参加联合资格审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
 
1.通过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计划定于2015年5月8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发表于: 2015-04-10 10:24 | 全文(查看: 29)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标签: 考试  

漯河市源汇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招标

漯河市源汇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漯河市源汇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漯河市源汇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漯河市源汇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已由漯水发[2014]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业主为漯河市源汇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建设管

理处,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漯河市源汇区。
 
2.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00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程概况:拟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利用唐河防洪闸,枯水期闸门关闭,蓄挡唐河上游来污水,使其向南分流到马沟,减少澧河水污染,

起到净化澧河水质,保护漯河市区饮用水源的目的。
 
工程位置:北从白寺村唐河右岸开始,南到马沟左岸止,引水渠道基本上利用现有排水沟道。引水渠道的引水流量为16个流量。工程主要内容

为:(1)沟道疏浚及护坡工程:1.23km长沟道疏浚及护坡工程;(2)渠首涵闸工程:新建渠首涵闸1座,高压线路架设680m,新建3m宽混凝土

路面940m;(3)桥梁工程:重建桥梁1座,新建桥梁2座;(4)管理房工程:新建管理房面积80m?。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唐河与马沟连通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第二标段:漯河市源汇区唐河与马沟连通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

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凭无在建承诺书);(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凭无在建承诺书);(4)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份证、第3款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于

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进行报名,同时发

售招标文件。
 
4.2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标书截止接收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发表于: 2015-04-10 10:23 | 全文(查看: 16)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标签: 实验  

项目2015年-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2015年-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由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漯发改城镇【2014】48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漯河市
2.3 项目概况:道路西起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K320+664.86),东至金山路东切点(K323+295),全长2630.1米。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

口--金山路)红线宽60米,双向八车道,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其中机动车道宽31米,非机动车道各宽8米,人行道各宽3米,两侧绿化

带各宽3.5米,设计时速60Km/h,交叉口设计时速30Km/h,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K320+664.86至K321+340;雨水井B1-B18;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第二标段: K321+340至K321+980;雨水井B19-B34;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第三标段:K321+980至K322+620;雨水井B35-B50;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第四标段:K322+620至K323+295;雨水井B51-B70.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两名分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和公路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如同时具备,李工185.151.6253.2可委派一名建造师。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分别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其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牵

头人:以所占工程量比例大的联合体成员为牵头人,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
3.3、每家报名企业最多可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报名活动,但每家投标企业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9 日至2015年 4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

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

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

明。
4.3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5. 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售出不退。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发表于: 2015-04-10 10:21 | 全文(查看: 32)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标签: 校园  

招标投标 -平湖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新埭东片项目区施工2标招标

招标投标 -平湖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新埭东片项目区施工2标招标

? 开标时间:2015-04-30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投资金额:1300万元
? 所属地区:浙江
? 招标人:平湖市新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
内容 工程名称 平湖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
新埭东片项目区施工2标
 工程地点 平湖市新埭镇星光村、鱼圻塘村
 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和自筹 投 资 批 复 嘉市水利[2014 ]80号文
项目规模
结构 概算总投资(万元) 2933.29 单项合同估算价 本标段建安投资约1300万元;
 标段内容 施工2标:星光村涉及河道18条,总长14.32km(包括镇级河道1条,总长1.77km,村级河道17条,总长12.55km);

鱼圻塘村涉及村级河道20条,总长23.92km(包括镇级河道1条,总长2.57km,村级河道19条,总长21.35km)的水系沟通工程、清淤疏浚工程、

岸坡整治工程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施工临时工程。本标段建安投资约1300万元,计划总工期11个月。
项目招标
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应同时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

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自2010年03月0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价书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堤防整治工

程(不包括海堤围垦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指:a合同或中标通知书;b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书。a和b均需提供

,若还未能证明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内容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解释顺序为:b、a、业主证明材料。
(2)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

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

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

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自2010年03月0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价书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堤防整治工

程(不包括海堤围垦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指:a合同或中标通知书;b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书。a和b均需提供

,若还未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解释顺序为:b、a、业主证明材料。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资料要求 开标时需提供:1、临时交易席位证(开标时当场办理) 2、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

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网页打印件(盖单位公

章)】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养老金等社保证明原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开标地点 平湖市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时间。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必须提交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发 布 日 期 2015年04月07日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04月30日下午14:00时
备注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下载。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以及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招标人在定标前,将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发表于: 2015-04-10 10:20 | 全文(查看: 19)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标签: 人文  

商丘市睢阳区乐业居公租房项目施工监理及桩基工程招标

商丘市睢阳区乐业居公租房项目施工监理及桩基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文号:睢财采购(2015)0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睢阳区乐业居公租房项目施工监理及桩基工程,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乐业居公租房项目施工监理及桩基工程;
 
2.2建设地点:商丘市华商大道西段南侧
 
2.3建设规模:约54000平方米;桩基工程为CFG桩,混凝土为:商砼C20、C25,总投资:约376万元。
 
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监理工程;
 
第二标段:桩基工程。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桩基、主体、保修期);
 
第二标段:施工图纸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桩基、主体、保修期);
 
第二标段: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工程。
 
(3)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具有类似业

绩工程。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报名须知:
 
3.2.1符合要求的报名企业:
 
(1)第一标段:报名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二份;被委托人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本人。

经审验后报名。
 
(2)第二标段:报名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二份;被委托人必须是建造师本人。经审验后报名。
 
3.2.2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往本工

程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4月09日至201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至16: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中标人不退还,未中标人在退还完整图纸时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发表于: 2015-04-10 10:19 | 全文(查看: 17)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标签: 校园  

项目2015年-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溪南溪堤防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2015年-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溪南溪堤防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2015-05-06
投资金额:290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漳平市溪南镇人民政府
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
溪南溪堤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4-0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溪南溪堤防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福建省水利厅以闽发改网农业[2014]

20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漳平市溪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溪南溪堤防工程施工 ;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平市溪南镇 ;
2.3工程建设规模: 约29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溪南溪堤防工程的施工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

纸为依据;
2.5 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其中上坂段堤防工程为C1标段,下林段堤防工程为C2标段;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 12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李工185.151625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具有效资

格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4 月 9 日至2015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等)按标段出售,每一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投标人可报名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伍 万元。(不分标段,同时报名两个标段的也只需提交一个标段的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5 月 6 日上午9时30分;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

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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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辉县市群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4年度工程招标

招标投标 -辉县市群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4年度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辉县市群库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

项目编号:新交建SL15-030
 
辉县市群库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的辉县市群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4年度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

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辉县市群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4年度工程1标段(施工):主要为群库灌区东干渠(中下段)、6条支渠以及干支渠

各类建筑物进行节水改造。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
 
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2
 
6、工期 要 求:9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省

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出具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相符; (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

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最多2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果在两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只能选择投

标报价高的标段中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4月07日至2015年04月13日 17:30。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8日09: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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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诚信、碾盘河灌区渠系改造项目招标

西丰县诚信、碾盘河灌区渠系改造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2015-05-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人: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西丰县诚信、碾盘河灌区渠系改造项目已由西丰县水务局以西水发[2015]14号文件《西丰县诚信、碾盘河灌区渠系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西丰县诚信、碾盘河灌区渠系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西丰县

招标内容: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为诚信灌区渠系改造项目:渠道衬砌34.51km,其中干渠浆砌石衬砌4km,一支衬砌3.51km,二支衬砌20.4km,三支衬砌6.6km;渠系建

筑物改造70座;水源工程改造6处;作业路改造0.5km。

第二标段为碾盘河灌区渠系改造项目:渠道衬砌19.8km,其中干渠2.5km,一支衬砌13.4km,二支衬砌3.9km,倒虹吸改造2座;大口井改造8处

,方塘改造1处;作业路改造0.455km。

计划工期: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11月30日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保证金:伍万元整/标段(50000.00元/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

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已纳入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近3年无拖欠农民工

工资行为;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企业法人及项目管理班子

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下列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农田水利工程3项以上);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证(水利);质量检查员(水利);施工员证(水利);注册造价师(水利);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技术负责人(水利行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2-2014年度)。

上述中的人员应提供本单位交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序号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2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 月7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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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5年-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

项目2015年-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营房维修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2015-053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
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6不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

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

A投标人都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过期不候。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本项目需法定代表人报名)、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

机构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

,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证)原件(证企相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

(职工缴费表需提供本月打印单)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外省企业按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填写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售后不退。

6.标前答疑会
6.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4月28日0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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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验  

招标投标 -2013年度满斯嘎查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工程招标

招标投标 -2013年度满斯嘎查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库伦旗库伦镇人民政府


1. 招标条件
 
 2013年度满斯嘎查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已获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库伦旗库伦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资金已到位,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2013年度满斯嘎查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工程。
 
2.2 建设内容:新建平房100套、6000平方米;平整土地500亩
 
2.3建设地点:库伦旗库伦镇
 
2.4投资额度:约8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3.4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报名单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并持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证书,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

回(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并递交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二张)。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5年 04 月07 日至2015年 04 月 13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时,下午 2:30时至5:00 时报名(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
 
4.3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之日起即发售招标文件)。
 
4.4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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