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石化分公司2万吨/年SEPS工业化装置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巴陵石化分公司2万吨/年SEPS工业化装置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编号:STC-SH-2015-N033
?招标编码:CBL_20150507_1454819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00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2万吨/年SEPS工业化装置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以中石化计项(2014)33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巴陵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巴陵石化分公司2万吨/年SEPS工业化装置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2.2工程规模:建设2万吨/年SEPS工业化装置,同时进行无组织气排放的治理及放空系统的改造。其中2万吨/年SEPS工业化装置主要由原料精制、聚合、加氢、
纯化、凝聚、后处理等五个工艺单元组成,公用工程配套进行改造。无组织气排放的治理及放空系统的改造由无组织气排放治理(包括SBS聚合七条生产线尾气的
回收,SBS凝聚六条生产线和助剂配制的尾气回收)、新建一条火炬总管、新建火炬气回收装置等三部分构成。
2.3工程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分公司内。
2.4 计划工期:2015年 8 月 1 日开工;2015年 11月 30 日完成。具体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新建装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挡土墙等相关施工内容;
2.5.2、土石方及相关建筑垃圾的堆放处理:投标人应在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办理堆放场地用地手续;
2.5.3、因取得堆放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清单单价内,招标人结算时不再另行拨付费用;
2.5.4、投标人应密切衔接渣土运输、土地管理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堆放场地乡、镇及村民委员会、属地村民,承担实施工期、民风民俗等一切风险和费用,自
行落实外运土方沿线的乡、村道路修复、堆场水土保持与地质灾害防治、复垦(如借地为耕地或菜地等根据国家法规需要复垦的土地)措施与费用,并在竣工验
收前完成且不得另行索要费用。
2.5.5、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8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
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性质、规模相适应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熟悉当地民俗和自然
情况,在特殊情况(如无理阻工等)下具有协调能力,并出具承诺书。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类,设计专业除外)专业工程师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HSE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4)质量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
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2时3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等能充分证明其在项目中任职情况的材料)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6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 1516 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