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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村棚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公 告

崔村棚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公 告

招 标编号:CYTP-2015-026
招 标编码:CBL_20150506_14537427
开标时间:2015-05-16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招 标人: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1、招 标条件

崔村棚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

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阳县华丰镇。

2.2 工程概况:道路路基挖填、整平、压实,全长4597.5米。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招 标范围:招 标文件中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和经济实力。

3.3 项目经理:拟投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 标文件

4.1 报名及领取招 标文件日期: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4.2 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须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

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 招 标文件每套45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阳县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 1516 2532
邮箱:lbguozb@126.com

发表于: 2015-05-07 22:24 | 全文(查看: 6) | 评论(0) | 本文地址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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