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商库项目招标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商库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627-15Z78250
招标编码:CBL_20150506_1453776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轻工纺织食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商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0627-15Z78250
2.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商库项目
4.招标内容: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3家供应商组成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库,为招标人所属济南卷烟厂、青岛卷烟厂、青州卷烟厂、滕州卷烟厂、将军集团、颐中
集团(以下简称“招标人所属各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供应。所需货物主要内容见“第五部分 项目预计需求及技术要求”。
5.本次招标供应商库的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招标人所属各单位根据原采购合同截止日期确定),至2018年7月31日止。
6.框架协议和供货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明确服务的期限、范围、事项、要求等。
(2)供应商库服务期内,招标人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年度采购需求和采购周期(季度、半年或年度),在供应商库中以询价、谈判等方式确定具体供货商和采购内
容后,签订供货合同;或者经询价或谈判后签订框架协议,以订单形式发给具体供应商,并作为框架协议附件。入围供应商须对招标人所属各单位的货物要求、
售后服务等全部响应。
7.交货时间和地点:常规货物自接到招标人所属各单位供货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是同时具备组织和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供应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齐全。
3.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提供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
按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应符合“三包”要求
,执行国家售后服务的规定。
4.投标人须保证成立不少于3人的专门项目管理班子(并明确负责地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比价、谈判、供货等具体工作,管理班子成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
通,全年随时保持联系。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货物质量可靠,具有向招标人所属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2012年1月1日至今30万元及以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的业绩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入围供应商库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须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述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
容,应包括:
(1)投标人全称。
(2)投标人企业简介。
(3)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4)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及要求同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响应函须另提交可处理电子文档
1份)。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
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
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
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9:00(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 1516 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