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所属地区:河南
项目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项目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由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漯发改城镇【2014】4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人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项目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项目。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金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漯河市
2.3 项目概况:道路西起沙北污水处理厂门口(K320+664.86),东至金山路东切点(K323+295),全长2630.1米。龙江路(沙北污水处理厂门
口--金山路)红线宽60米,双向八车道,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其中机动车道宽31米,非机动车道各宽8米,人行道各宽3米,两侧绿化
带各宽3.5米,设计时速60Km/h,交叉口设计时速30Km/h,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2.4 项目范围:项目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K320+664.86至K321+340;雨水井B1-B18;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第二标段: K321+340至K321+980;雨水井B19-B34;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第三标段:K321+980至K322+620;雨水井B35-B50;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第四标段:K322+620至K323+295;雨水井B51-B70.工程投资 约3000 万元,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两名分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和公路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如同时具备,李工185.151.6253.2可委派一名建造师。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3.2、本次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分别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其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牵
头人:以所占工程量比例大的联合体成员为牵头人,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
3.3、每家报名企业最多可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报名活动,但每家投标企业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9 日至2015年 4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
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
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
明。
4.3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5. 项目文件的售价
项目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售出不退。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