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临枫路(南段)绿化工程项目
常德经开区临枫路(南段)绿化工程项目
所属地区:湖南
项目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1.项目条件本项目项目常德经开区临枫路(南段)绿化工程已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产管项〖2014〗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人(项目业主)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项目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项目。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2.1 项目编号:CDJZ (2015)1-040
2.2 项目名称:常德经开区临枫路(南段)绿化工程
2.3 建设地点:常德经开区临枫路
2.4 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全长约2800米,宽约50米,具体分幅为:3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8米车行道+6米中央分离带+17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道路东侧预留15米绿化带,投资额约5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60 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8 项目范围:道路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A、B二 个标段。
A标段包括一标段和五标段
一标段:海德路—长安路段,桩号范围为K0+840—K1+880,长约1040m,路幅宽度为50m,投资额约229.58万元。
五标段:南起常张高速路口,北至海德路,道路桩号:K0140~K0840,全长700米,投资额约32.12万元。
B标段为二标段
二标段:长安路~桃林路段,标号范围为K1+880~K22+900,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50km/h,全长约1020m,路幅宽50m。投资额约
209.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住房和李工185.1516253.2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
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助理)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项目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3.6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项目上述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否则项目人不予受理。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A标段为:肆万元整 ,B标段为: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2015年4月24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项目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项目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15日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进行网上下载项目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项目文
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项目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项目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4月28日15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项目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