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
招标投标 -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2015-04-28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164万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
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5-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农字【2014】2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_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_ 政府投资占100% _,招标人为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面积44250平方米,雨水管线2710米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安市安广镇;
2.3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5月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 10月 30 日,工期182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
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年4_月_ 8日至2015年 4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_ 11:30时,下午_13:
30时至17: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年_ 4 月_28 日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