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
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偃师市伊洛投资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产业聚集区工业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
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偃师市产业聚集区工业大道车行道宽16m,道牙外侧各有一道排污水边沟,宽度约为0.9米。北侧边沟外侧人行道宽度约为3米
,南侧人行道约为2米。本次设计的污水管道布置在北侧道路外侧4m处,距道路中线约12m,采用顶管施工,根据现状其他管线的情况,现状可
适当调整。污水过路预留管道也采用顶管施工,根据业主要求,可现场增减。
2.2、招标编号:FDZB-2015-17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计划工期:9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
间)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押金500元/份,现金支付。(中标方图纸不退)
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
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