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隆府大厦三标段资格后审招标
白山市隆府大厦三标段资格后审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省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建筑2015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隆府大厦三标段已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14]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山市隆德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 100%_,招标人为白山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新建; 建筑规模:54721平方米,框架6层;招标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资金投资情况8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原红旗电影院;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工期39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等类型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二级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
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5年 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 时,下午_14 时至16 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
位介绍信原件及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 2015年4月27日9时00分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 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