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监理招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监理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15-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已由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长汽车管发[2015]3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_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摄像头、控制箱、网络服务器、电视墙、拾音器等监控设备施工阶段监理。
投资总额:34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2.3 监理服务期为: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止;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
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资格且不得有在建监理服务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5年4 _月_ 9日至 2015 年4 _月_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_ 30 时,下午_
13 时至 30 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套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套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 年_ 4月_ 29日_ 9时 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