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信阳市羊山新区长冲、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投标 -信阳市羊山新区长冲、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信阳市羊山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信阳市羊山新区长冲、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信阳市羊山新区长冲、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信阳市水利局、信阳市财政局以信水计【2014】279号、信水计【2014】278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信阳市羊山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信阳市羊山新区长冲、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主要建设内容有:(1)大坝工程:坝体防渗处理;上游坝坡工程;坝顶工程;下游坝坡工程;排
水工程。(2)溢洪道工程。(3)输水洞工程。(4)完善大坝监测及管理设施等。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施工标,具体如下:
施工标(合同编号:YSSK-SG/2015)主要内容为:承担长冲、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
具体招标范围、工期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3工期要求:
施工标拟定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在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登记。
3.4 报名企业应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
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5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
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6 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
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
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同时
需按本公告“第3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接受初步资格审验,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不予发售招标文
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贰仟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10:0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
邮箱:lbguo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