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项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
招投标 项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营房维修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2015-053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香坊中队
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6不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
A投标人都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过期不候。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本项目需法定代表人报名)、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证)原件(证企相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职工缴费表需提供本月打印单)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外省企业按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填写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售后不退。
6.标前答疑会
6.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4月28日0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国
手机:1851516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