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日前透露,从下半年起,该省开始对太湖流域包括化工等六大行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和其他排污单位所排放的氨氮、总磷排放指标,实行明码标价,有偿使用。 按照江苏省政府批准的201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情况,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太湖流域氨氮、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太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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